2019-09-200次瀏覽來源:網(wǎng)絡
1月5日,某區(qū)民政局婚登處,裴莉和許昌赫領結婚證?! ?br> 裴莉和許昌赫在結婚前所簽訂的協(xié)議、欠條和結婚證。上海留學生落戶
1月5日,由中介公司找來的滬籍女子裴莉和購房者許昌赫簽訂協(xié)議,而后閃婚,裴莉當日得2萬元好處費,幫助許昌赫取得在滬購房資質。
這是一次暗地交易。
許昌赫以上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沒有購房資質。
“許大哥沒購房資格,裴莉有上海戶口,你倆算相互幫忙。”王愛珍給雙方介紹,并打印出“聲明”,“一式三份,你倆每人一份,我這留一份。”
聲明上稱,裴莉與許昌赫達成如下協(xié)議:裴莉自愿與許昌赫領取結婚證,配合許昌赫購買二手房,并配合許辦理商業(yè)貸款手續(xù)。上海落戶辦理完產權手續(xù)和貸款放款10天內,雙方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xù)。
聲明中特別強調,在離婚協(xié)議書上,裴莉須聲明自動放棄此房產。本協(xié)議均屬雙方個人自愿行為。
聲明最后,裴莉和許昌赫分別簽名并摁手印。上海留學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