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020次瀏覽來源:網(wǎng)絡
上海留學落戶政策
留學回國人員申辦前提
依據(jù)《留學回國人員申辦上海常住戶口履行細則》,以下前提分分鐘可入滬籍!
一、來滬工作的留學回國人員應合乎下列前提之一
1. 在國外獲得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
2. 在國內高校獲得本科學歷、學士學位或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并在國外高校獲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在國內非高校獲得本科學歷、學士學位或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并在國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獲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在國外高校獲得本科學歷、學士學位跟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
3. 在國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獲得本科學歷、學士學位。
4. 在國內獲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或獲得副高等及以上專業(yè)技巧職務任職資格,赴國外深造、做拜訪學者滿1年以上。
同時,合乎上述四項前提的人員最近連續(xù)6個月在同一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shù)不應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職工社會均勻工資,個稅繳納情況應與社會保險繳費基數(shù)公道對應。
5. 其余不合乎第2、3項前提,在國外高校獲得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同時最近連續(xù)12個月在同一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shù)達到上一年度本市職工社會均勻工資1.5倍,個稅繳納情況與社會保險繳費基數(shù)公道對應的人員。
二、來滬創(chuàng)業(yè)的留學回國人員應合乎下列前提
1. 在國外高校獲得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或合乎第4項前提,來本市開辦企業(yè)的留學回國人員,自己擔負企業(yè)法定代表人且為第一大股東,個人股份個別不低于30%),同時最近連續(xù)6個月在同一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shù)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職工社會均勻工資,個稅繳納情況與社會保險繳費基數(shù)公道對應。
同時,留學人員在國外院校獲得的學歷學位應屬于教導部認可的范疇。
2. 留學人員回國后應直接來上海工作,累計待業(yè)時光不超過2年;與申請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有效期在1年以上,且自申請之日起有效期在6個月以上;留學回國人員年紀須距法定退休年紀5年以上。留學生落戶上海若報入上海市直系親屬處,須附戶主的戶口本、戶主的房屋產(chǎn)權證、戶主同意入戶承諾書;戶口若報入用人單位的附集體戶口本地址首頁;戶口若報入上海市或區(qū)人才服務中心集體戶的附同意接受函原件;戶口若報入由業(yè)務管理部門推薦的集體戶口的,用人單位報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上海市外國專家局)的請示函中須注明;戶口若報入本人購買的產(chǎn)權房內的,附房屋產(chǎn)權證。
Ps:派遣人員不屬于留學回國人員申辦上海常住戶口范疇。
2019來滬辦理上海戶口人員須要供給的資料
1. 教導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 國外畢業(yè)證書、成績單;屬于深造人員的供給國外深造證明、《留學回國人員證明》跟國內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證書或副高等及以上職稱證書。
3. 出國留學前國內獲得的相應的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出國前系在職人員的,供給原工作單位批準調出或已離任證明;在國外有工作經(jīng)歷的,供給工作單位勞動合同、稅單或機構負責人簽字的工作證明。
4. 護照、簽證及所有出入境記錄、居民戶口簿跟身份證;出國前為農(nóng)業(yè)戶口的須在寄籍辦理后申請;留學期間戶籍已注銷的須附90天內有效的戶籍注銷證明。
5. 在滬落戶地址證明。落戶地址為個人購買的產(chǎn)權房的,供給房產(chǎn)證;落戶地址為配偶或直系親屬家庭地址的,供給配偶或直系親屬的房產(chǎn)證、居民戶口簿跟產(chǎn)權人獨特簽訂的批準落戶的書面證明;落戶地址為群體戶口的,供給相應的群體戶口簿復印件或戶籍證明以及單位批準落戶的書面證明。
6. 婚姻狀況證明。已婚的,供給結婚證書;離異的,供給離婚證、離婚協(xié)定書或法院調處書、裁決書。持國外結婚證明的,另須供給存在資質的翻譯機構的翻譯件。
7. 子女出生證明及正當生養(yǎng)的證明。
8. 在滬檔案接收單位出具的批準接收證明;如檔案已在滬,供給檔案保存單位出具的保存證明。
9. 在本市畸形繳納社會保險跟個人所得稅的證明;回國后未就業(yè)時光超過半年的須附勞動用工手冊或檔案保存單位出具的未就業(yè)證明。留學生落戶上海若報入上海市直系親屬處,須附戶主的戶口本、戶主的房屋產(chǎn)權證、戶主同意入戶承諾書;戶口若報入用人單位的附集體戶口本地址首頁;戶口若報入上海市或區(qū)人才服務中心集體戶的附同意接受函原件;戶口若報入由業(yè)務管理部門推薦的集體戶口的,用人單位報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上海市外國專家局)的請示函中須注明;戶口若報入本人購買的產(chǎn)權房內的,附房屋產(chǎn)權證。
10. 其它必要的證明資料。
認證流程
1. 申請單位先在21世紀思而學教導網(wǎng)上進行注冊,并填寫相干信息,而后備齊相干書面資料到受理部分進行現(xiàn)場申報。
2. 受理部分對申請單位提交的申請資料進行初審。留學生落戶上海若報入上海市直系親屬處,須附戶主的戶口本、戶主的房屋產(chǎn)權證、戶主同意入戶承諾書;戶口若報入用人單位的附集體戶口本地址首頁;戶口若報入上海市或區(qū)人才服務中心集體戶的附同意接受函原件;戶口若報入由業(yè)務管理部門推薦的集體戶口的,用人單位報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上海市外國專家局)的請示函中須注明;戶口若報入本人購買的產(chǎn)權房內的,附房屋產(chǎn)權證。對資料齊全且合乎法定情勢請求的,在5個工作日內受理,并出具書面受理告訴書;對資料不齊全或不合乎法定情勢請求的,在5個工作日內出具書面補警告訴書,一次性告訴須要補正的全部資料,并商定補正的期限。逾期仍不能補正的,視為放棄本次申請。
3. 受理部分對予以受理的資料進行收拾、復核,在10個工作日內將全部申請資料報上海市人力資源跟社會保障局審核。
4. 上海市人力資源跟社會保障局依照劃定,對初審資料在10個工作日內實現(xiàn)審核工作。
5. 審核通過后,上海市人力資源跟社會保障局將審核通過的看法反饋受理部分,并將審核通過的落戶上海名單匯總至上海市公安局人口治理辦公室,市公安局人口治理辦公室將名單轉發(fā)至各區(qū)縣公安部分。審核未通過的出具書面《不予審批決定書》。
6. 受理部分依據(jù)審核看法在5個工作日內實現(xiàn)批復、落戶確認單、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等批件制造。
7.申請單位憑相干證明領取批件后辦理戶口遷徙、申報、人事檔案調動等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