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250次瀏覽來源:網絡
一、華僑在滬假寓申請受理工作由申請人擬假寓地公循分局出入境治理辦公室負責。受理申請后的3個工作日內,分局出入境治理辦公室應出具《入戶審核看法書》并下發(fā)至申請人擬假寓地派出所。擬假寓地派出所應在1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是否合乎入戶前提發(fā)展考察,提出審核看法后予以反饋。接到反饋后,分局出入境治理辦公室應在7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核看法并上報市局出入境治理局審批。
對被批準批準在滬假寓的,由市局出入境治理局簽發(fā)《華僑回國假寓證》。上海留學生落戶申辦落戶人員年齡距法定退休年齡須五年以上。屬于國家認定的高層次人才或者具有特殊專長并為本市緊缺急需的海外高層次留學人員,年齡可適當放寬,但須由用人單位先向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上海市外國專家局)申報,經審核同意后受理。分局出入境治理辦公室憑《華僑回國假寓證》為申請人簽發(fā)《出國人員恢復戶口告訴書》跟《遷滬落戶確認單》。擬假寓地派出所憑申請人供給的《出國人員恢復戶口告訴書》跟《遷滬落戶確認單》等相干證明資料為其辦理入戶手續(xù)。
二、在國外出生年滿16周歲的中國公民,持中國護照或《中華公民共跟國旅行證》入境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存在本市常住戶口的,按華僑回國假寓的申請程序辦理假寓跟入戶手續(xù)。留學生落戶上海若報入上海市直系親屬處,須附戶主的戶口本、戶主的房屋產權證、戶主同意入戶承諾書;戶口若報入用人單位的附集體戶口本地址首頁;戶口若報入上海市或區(qū)人才服務中心集體戶的附同意接受函原件;戶口若報入由業(yè)務管理部門推薦的集體戶口的,用人單位報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上海市外國專家局)的請示函中須注明;戶口若報入本人購買的產權房內的,附房屋產權證。
在國外出生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持中國護照或《中華公民共跟國旅行證》入境的,可向存在本市常住戶口的父親或母親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辦理出生登記,經所在分局人口治理辦公室批準后,辦理入戶登記手續(xù)。
三、經出入境治理部分確認為常設出國的原本市居民,憑出入境治理部分簽發(fā)的《出國人員恢復戶口告訴書》跟《遷滬落戶確認單》等相干證明資料,到擬假寓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xù)。
四、經公安部批準加入或恢復中國國籍的本國人,憑《中華公民共跟國入籍證書》或《中華公民共跟國復籍證書》的復印件跟市局出入境治理局簽發(fā)的《遷滬落戶確認單》等相干證明資料,到擬假寓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xù)。
五、持本國護照入境的申請人,經市局出入境治理局鑒定其存在中國國籍的,憑市局出入境治理局簽發(fā)的《存在中國國籍證明》跟《遷滬落戶確認單》等相干證明資料,到擬假寓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xù)。
六、申請人平心而論騙取在滬假寓戶口,或者在辦理入戶手續(xù)后又加入本國國籍、持本國護照入境的,一經發(fā)明并查實的,應及時通報市局出入境治理局,由市局出入境治理局對其作出注銷其戶口決定,開具《注銷戶口決定書》,并告訴申請人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戶口注銷手續(xù)。
七、有關寄居國外以及獲得中國國籍人員申請在滬假寓戶口申報的前提以及申請人所需提交申請資料的請求,由市局出入境治理局另行劃定,并以告訴單情勢對社會頒布。
各單位接此告訴后,請敏捷轉達至各相干部分跟各基層派出所認真貫徹履行。留學生落戶上海若報入上海市直系親屬處,須附戶主的戶口本、戶主的房屋產權證、戶主同意入戶承諾書;戶口若報入用人單位的附集體戶口本地址首頁;戶口若報入上海市或區(qū)人才服務中心集體戶的附同意接受函原件;戶口若報入由業(yè)務管理部門推薦的集體戶口的,用人單位報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上海市外國專家局)的請示函中須注明;戶口若報入本人購買的產權房內的,附房屋產權證。履行中如遇問題,請及時與市局出入境治理局、市局人口治理辦公室接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