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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xiàn)有戶籍政策的基礎上,逐步建立積分落戶政策,以下是應屆畢業(yè)生小編給大家整理提供的相關內容,快來閱讀吧。留學生落戶咨詢海歸落戶上海上海戶口 上海積分落戶制度:適用對象 在上海市工作、居住,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并參加上海市職工社會保險的境內來滬人員,適用本辦法。 上海積分落戶制度:基礎指標及分值 基礎指標包含年齡、教育背景、專業(yè)技術職稱和技能等級、在上海市工作及繳納職工社會保險年限等指標。 年齡 年齡指標最高分值30分。本項具體積分標準如下: 持證人年齡在56-60周歲,積5分;年齡每減少1歲,積分增加2分。 教育背景 教育背景指標最高分值110分,持證人按照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規(guī)定取得的被國家認可的國內外學歷學位,可獲得積分。本項具體積分標準如下: 1.持證人取得大專學歷,積50分。 2.持證人取得大學本科學歷,積60分。 3.持證人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和學士學位,積90分。 4.持證人取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積100分。 5.持證人取得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積110分。 專業(yè)技術職稱和技能等級 專業(yè)技術職稱和技能等級指標最高分值140分,持證人在上海市工作期間取得的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專業(yè)技術類職業(yè)資格證書和技能類國家職業(yè)資格證書且專業(yè)、工種與所聘崗位相符,可獲得積分。本項具體積分標準如下: 1.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yè)資格五級,積15分。 2.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yè)資格四級,積30分。 3.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yè)資格三級,積60分。 4.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yè)資格二級、中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相當于中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專業(yè)技術類職業(yè)資格,積100分。 5.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yè)資格一級或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積140分。 專業(yè)技術類職業(yè)資格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需要注冊的,注冊后給予加分。 專業(yè)技術類職業(yè)資格目錄、技能類國家職業(yè)資格目錄,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向社會公布。 在上海市工作及繳納職工社會保險年限 持證人在上海市工作并按照國家和上海市相關規(guī)定按月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每滿1年積3分。 持證人因未正常繳納上海市職工社會保險費而補繳的、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單位與簽訂勞動合同單位不一致的,不作為計算在上海市工作及繳納職工社會保險年限的依據。 上海積分落戶制度:加分指標及分值 加分指標包括緊缺急需專業(yè)、投資納稅或帶動本地就業(yè)、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特定的公共服務領域、遠郊重點區(qū)域、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表彰獎勵、配偶為上海市戶籍人員等指標。 緊缺急需專業(yè) 持證人所學專業(yè)屬于上海市緊缺急需專業(yè)目錄且工作崗位與所學專業(yè)一致的,積30分。 上海市緊缺急需專業(yè)目錄,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后向社會公布。 投資納稅或帶動本地就業(yè) 持證人在上海市投資創(chuàng)辦的企業(yè),按照個人的投資份額計算,最近連續(xù)3年平均每年納稅額在1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或平均每年聘用上海市戶籍人員在10人及以上,每納稅10萬元人民幣或每聘用上海市戶籍人員10人積10分,最高100分。 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 持證人在上海市工作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指標最高分值100分。本項具體積分標準如下: 1.持證人最近連續(xù)3年在上海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于以及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80%低于1倍的,積25分。 2.持證人最近連續(xù)3年在上海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于以及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1倍低于2倍的,積50分。 3.持證人最近連續(xù)3年在上海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于以及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2倍的,積100分。 持證人因未正常繳納上海市職工社會保險費而補繳的、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與個人所得稅繳費基數不能合理對應的、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單位與簽訂勞動合同單位不一致的,不作為本項的積分依據。 特定的公共服務領域 持證人在上海市特定的公共服務領域就業(yè),每滿1年積4分,滿5年后開始計入總積分。 遠郊重點區(qū)域 持證人在上海市重點發(fā)展的遠郊區(qū)域工作并居住,每滿1年積2分,滿5年后開始計入總積分,最高分值20分。 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 持證人為全日制應屆高校大學畢業(yè)生,積10分。 表彰獎勵 持證人在上海市工作期間獲得的表彰獎勵可積分,最高分值110分。本項具體積分標準如下: 1.持證人獲得上海市部、委、辦、局等市級機關專項性表彰獎勵,積30分。 2.持證人獲得上海市部、委、辦、局等市級機關綜合性表彰獎勵,積60分。 3.持證人獲得省部級及以上政府表彰獎勵,積110分。 上海市部、委、辦、局等市級機關政府表彰獎勵項目目錄,按照市人民政府批準并公布的表彰獎勵目錄執(zhí)行。 配偶為上海市戶籍人員 持證人配偶為上海市戶籍人員,結婚每滿1年積4分,最高分值40分。 上海積分落戶制度:減分指標及分值 減分指標包括提供虛假材料、行政拘留記錄和一般刑事犯罪記錄等指標。 申請積分時提供虛假材料 持證人3年內有提供身份、學歷、就業(yè)、職稱職業(yè)資格、婚姻、表彰獎勵等方面虛假材料的,每次扣減1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