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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分資料沒問題交上去后,個別在20個工作日的審核期。
申請流程如下
1、來滬人員向現(xiàn)居住地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申辦《上海市居住證》。上海留學生落戶申辦落戶人員年齡距法定退休年齡須五年以上。屬于國家認定的高層次人才或者具有特殊專長并為本市緊缺急需的海外高層次留學人員,年齡可適當放寬,但須由用人單位先向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上海市外國專家局)申報,經(jīng)審核同意后受理。
2、來滬人員登錄上海市居住證積分治理信息體系進行積分模仿打分。留學生落戶上海若報入上海市直系親屬處,須附戶主的戶口本、戶主的房屋產(chǎn)權證、戶主同意入戶承諾書;戶口若報入用人單位的附集體戶口本地址首頁;戶口若報入上海市或區(qū)人才服務中心集體戶的附同意接受函原件;戶口若報入由業(yè)務管理部門推薦的集體戶口的,用人單位報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上海市外國專家局)的請示函中須注明;戶口若報入本人購買的產(chǎn)權房內(nèi)的,附房屋產(chǎn)權證。
3、模仿積分分值滿意120分時,向所在單位提出積分申請。
4、未通過審核的用人單位,首次申請時應依照《<</SPAN>上海市居住證>申請積分用人單位注冊登記須知》進行注冊審核。
5、已審核通過的用人單位登錄上網(wǎng),為持證人進行網(wǎng)上注冊,并填寫《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申請表(注冊時將獲得個人賬號跟密碼,供今后持證人后續(xù)申請積分跟網(wǎng)上查問利用)。
6、單位為持證人進行網(wǎng)上信息審核,審核無誤的,打印《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申請表,并點擊 ;提交申請 ;按鈕。
7、單位將持證人的申請積分相干資料遞交至工商注冊地、社團或民辦非企業(yè)登記所在地的區(qū)(縣)人才服務中心受理點。
8、如資料齊全,受理點將受理相干資料,并出具收件憑證。
9、受理點調閱申請人檔案,將學歷學位證書送專門機構驗證。調檔及學歷學位驗證后,進入審核程序。
10、積分核定實現(xiàn)后,將通過短信情勢告訴單位或持證人積分情況。留學生落戶上海若報入上海市直系親屬處,須附戶主的戶口本、戶主的房屋產(chǎn)權證、戶主同意入戶承諾書;戶口若報入用人單位的附集體戶口本地址首頁;戶口若報入上海市或區(qū)人才服務中心集體戶的附同意接受函原件;戶口若報入由業(yè)務管理部門推薦的集體戶口的,用人單位報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上海市外國專家局)的請示函中須注明;戶口若報入本人購買的產(chǎn)權房內(nèi)的,附房屋產(chǎn)權證。單位也可能通過上網(wǎng)登錄,理解積分申請進度跟結果。
11、依據(jù)受理點告訴的時光跟地址,單位人事專員持介紹信跟有效身份證件或持證人持有效身份證件領取《<</SPAN>上海市居住證>積分告訴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