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200次瀏覽來源:網絡
留學生落戶上海對境外學習時長有明確要求,尤其涉及因疫情在國內上網課的情形,需結合畢業(yè)時間、入境記錄與相關證明材料綜合判斷是否符合申請條件。 針對不同學歷層次的留學人員,境外實際學習時間門檻存在差異,且疫情期間的特殊情況需提供相應佐證,以確保材料鏈條在時間線和主體上保持一致。 境外學習時間通常以錄取通知書、學歷證書等官方文件載明的學習周期為依據,博士及訪問學者需累計滿一年以上,碩士需半年以上,學士則需兩年以上。 疫情影響下的特殊處理 因疫情原因在境內完成部分課程的申請人,若能提供學校關于網課安排的通知、所在國邊境管控公告等證明材料,其境外學習時間可結合實際情況予以認定。 回國時間的認定規(guī)則根據獲得學位證書與入境行為的先后順序有所不同:若先獲證后入境,以首次入境時間為準;若先入境后獲證,則以前末次入境時間為準;若畢業(yè)后在境外工作,則以結束境外工作后的首次入境時間起算。 對于因疫情在境內上網課的情況,回國時間可從畢業(yè)證所載畢業(yè)日期開始計算,前提是提交相關網課及國家邊境政策證明。 申請人需在回國后兩年內到上海就業(yè)并持續(xù)工作,此期間即使曾在其他城市繳納社保,只要最終滿足在上海連續(xù)工作的條件,仍保留申請資格。 該落戶通道不局限于應屆畢業(yè)生,也適用于有海外工作經歷的人員,關鍵在于從回國入境之日起兩年內來滬就業(yè)并符合后續(xù)社保、個稅等要求。 口徑可能隨時間調整,提交前以主管部門公開信息與材料核對為準。